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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12月招聘1名新媒体工作人员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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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eking005

2023/5/18 10:19:15


为做好屯昌县人民检察院“两微一端”(微博、微信和新闻客户端)的运营和推广,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新媒体运营工作人员1人,负责我院官方网站、微博、微信、新闻客户端日常网络编辑、管理、对外宣传及案件信息公开等工作,录用后工作地点在屯昌县人民检察院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应聘基本条件

(一)大学专科以上学历,不限专业,广告传播、新闻、影视制作、中文、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毕业的优先考虑;

(二)户籍不限,居住、生活在屯昌地区的优先考虑;

(三)年龄不超过35周岁;

(四)热爱互联网,熟悉网络流行文化,了解微信公众号、微博、今日头条等新媒体运营方式;

(五)具备良好的语言、文字表达能力,头脑灵活,能承担较大工作压力,具备招聘岗位具体要求;

(六)遵守宪法和法律,热爱新闻事业,责任心强,具有良好的政治、道德品行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;

(七)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
二、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

(一)招聘岗位:新闻编辑人员1人;

(二)具备一定的新闻稿件采编常识,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新闻策划能力;

(三)熟悉微信公众号、微博、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平台编辑、传播、推广工作;

(四)熟悉摄影工作基本常识,具备良好的美术功底,精通熟悉新媒体相关制作软件,能熟练制作图解新闻、H5等新媒体产品;

(五)有网络新媒体工作从业经历者优先;

(六)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

(七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较强的政治意识、保密意识、大局意识与敬业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

(八)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得报考。

1.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;

2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;

3.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造成不良影响的;

4.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;

5.其他不适合担任检察院院工作人员的情形。

三、待遇及相关福利

享受屯昌县人民检察院编外聘用人员待遇,享有五险一金、国家法定节假日、周末双休。

四、招聘相关程序及说明

(一)报名时间:2022年12月22日—12月30日。

(二)报名方式:采取网上报名,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自行报名,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邮箱(hntcjcy@126.com)。

(三)报名所需材料: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《屯昌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新媒体管理人员报名表》(详见附件),将本人身份证、近期1寸免冠照片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扫描件整理成压缩包(文件名为:姓名+应聘新媒体人员)。应聘者必须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
(四)资格审查:屯昌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,确定参加笔试人员。

(五)笔试时间:另行通知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笔试内容为新闻宣传写作能力,同时笔试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,请应聘者考试时携带身份证。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,如发现弄虚作假者,取消面试资格。

(六)面试时间:另行通知,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。

(七)体检:根据笔试、面试综合成绩,确定拟聘人选,组织健康体检。(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)

(八)聘用:确定聘用人员,办理聘用手续,被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三个月。

五、咨询方式

联系电话:0898-67825016

联系人:罗春华

来电时间:周一至周五8:30-12:0014:30-17:30

附件:屯昌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新媒体管理人员报名表

信息来源于网络,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。

来源链接:

https://www.hi.jcy.gov.cn/M101/view/782321/006200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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